蕪湖生態持續聚焦生活垃圾議題已超15年,始終關注生活垃圾處理行業的進展與挑戰。為了解全國生活垃圾治理政策的最新變化與趨勢,項目團隊對2024年間在國家部委及各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發改委等政府網站進行公開的兩會建議提案答復進行了統計分析。
我們圍繞生活垃圾、塑料垃圾、廢棄物管理等關鍵詞,共收集到101份建議提案答復,其中有15份涉及到生活垃圾的多樣化處理,涵蓋垃圾的焚燒與填埋、廚余垃圾、農村垃圾等不同處理手段和類型的關鍵答復。
關于“垃圾焚燒”
觀察發現,有4份建議提案與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能力相關,主要涉及焚燒處理能力不足或冗余、處理設施的共享共建存在壁壘等。
焚燒處理能力不足
首先針對焚燒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湖北省住建廳的兩份建議提案答復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及完善方向。
其中,《關于加強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建議》[1]的答復中,除提到需要強化垃圾分類宣傳引導、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外,也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放在了重要位置,特別提到“2025年6月底前,實現生活垃圾焚燒占比達到99%。年底前建成十堰市、襄陽市武安、利川市、京山市、興山縣等焚燒發電廠"。
另一份《關于開展新型垃圾焚燒裝備研發、助力長江流域縣域生活垃圾處理升級》[2]的答復中,提到“2024年1月11日,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將小型焚燒設施建設試點納入今年重點工作任務。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較規范的小型焚燒設施13座,處理規模均在50噸以下?!?
上述兩份建議提案答復均將建設垃圾焚燒廠視為解決焚燒處理能力不足的高效解決方案,回應了國家發改委2022年發布的《關于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746號)相關政策,將小型焚燒試點納入了重點工作任務。
垃圾焚燒廠處理能力冗余
在垃圾焚燒廠處理能力冗余的問題上,《關于加快推進江蘇省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部分一般工業固廢的建議》[3]的建議中提到可以將垃圾焚燒廠處理能力冗余和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協同解決。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答復認為,垃圾焚燒廠協同焚燒一般工業固廢法律法規中無禁止性條款,省廳也在積極統籌,但固廢協同處置會導致飛灰產生量將顯著增加,與江蘇省正在推進的焚燒飛灰“趨零填埋”政策導向不符,也會對部分有機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產生限制。
盡管政府在是否推進生活垃圾和一般工業固廢的混合處理上態度和政策有所差異,但部分地區在面對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冗余時,已經將摻燒一般工業固廢作為緩解垃圾焚燒廠“吃不飽”現狀的重要手段之一。
江蘇省的建議提案答復則表明,在推進生活垃圾與一般工業固廢混合處理試點時,需要更多地考慮到“摻燒”過程可能帶來的環境風險與不利后果。目前,作為“補救”手段的“摻燒”處置策略的相關影響還未被完全明確和證實,不同地方可能存在差異,但如何合理規劃垃圾焚燒設施處理能力進行才是需要考慮的核心問題。
處理設施的共享共建存在壁壘
另外,垃圾焚燒環節還存在焚燒設施共享共建不通暢等問題?!蛾P于在云南省域內開通城鄉生活垃圾轉運處理“綠色通道”試點的建議》[4]中提到,焚燒廠共享共建存在三大困難,分別是:高速公路轉運成本高、其他道路轉運效率低、區域垃圾處置設施統籌統建受到轉運成本制約。省住建廳對此的回復主要圍繞新能源車輛應用、垃圾分類減量、ETC優惠等方面展開。
通過上述建議提案答復,可見目前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不足與局部處理能力過剩的矛盾始終是垃圾處理行業面臨的核心困局之一。此外,部分區域存在的垃圾跨區轉運成本與效益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垃圾焚燒行業的發展空間。
關于“垃圾填埋”
觀察發現,有2份建議答復涉及垃圾填埋場治理的相關問題。
《關于對桑植縣生活垃圾填埋場綜合治理項目予以資金支持的建議》[5]中提到已有填埋場具有很大的環境風險,存在庫區滲漏、壩體開裂滲水、滲瀝液收集和處理能力不足等多重問題,相關情況已經中央環保督査核實并督促整改,但地方政府受限于資金問題,難以采取有效措施對填埋場的環境風險開展治理。湖南省住建廳對此問題也進行了積極答復,包括爭取資金支持并協助地方政府進行填埋場治理,但后續實效還需持續跟進并觀察。
《關于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方式加快我省生活垃圾填埋場治理工作的建議》[6]中提到通過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方式進行生活垃圾處理,進而促進填埋場治理,但云南省住建廳的答復表示對此不予采納,認為水泥窯協同處置方式無法認定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另外,對于建議提案中建議將填埋場存量垃圾分后焚燒,進行庫容騰退,云南省住建廳表示采納。
上述兩份建議提案及答復情況表明,目前隨著垃圾處理能力的整體性提升和多樣化處理方式的發展,填埋這一傳統的垃圾處理方式已經被逐漸替代,但在歷史的條件下,已有的填埋場還存在巨大的環境風險,各省仍在不斷探索原有垃圾填埋場的有效治理方式。但需要強調的是,填理場的治理過程也需要被納入整個垃圾處理體系中考慮,尤其是針對目前在對填埋場進行開挖篩分過程中缺乏對甲烷等溫室氣體的管控。此外,篩分后的垃圾進入垃圾焚燒廠,是否會影響垃圾焚燒廠運行穩定性,還需要更多的探索實踐。
關于“廚余垃圾”
觀察發現,有4份建議提案答復涉及廚余垃圾中餐廚垃圾的處理,包括餐廚垃圾的高值資源化與規范化等具體問題。
餐廚垃圾高值資源化利用
在餐廚垃圾高值資源化利用方面,生態環境部答復的《關于加強有機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提案》[7]和江蘇省住建廳答復《關于推動餐廚垃圾高值資源化的提案》[8]均有涉及,其中生態環境部的提案答復覆蓋到整個有機固體廢棄物,認為餐廚垃圾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此外,兩份答復均提到了餐廚垃圾的處理原則首先需要做到源頭減量,在此基礎上要探索餐廚垃圾處理的新模式,推動形成可持續盈利的餐廚垃圾高值資源化商業模式。
此外,上述的建議提案答復還顯示出目前餐廚垃圾處理行業整體商業化程度較低,且較為依賴政府補貼維持運行近幾年,隨著政府的財政收緊,對此的支付能力已經逐漸減弱,餐廚垃圾處理行業的市場效能亟待激發與優化與“其他垃圾”普遍進行焚燒的處置方式相比,餐廚垃圾的既有處理工藝決定了其具有一定的商業化潛力,但潛力的開發需要政府與處理企業的共同推動與努力。
餐廚垃圾處理的規范化
在餐廚垃圾處理的規范化方面,河南省住建廳公開了《關于加大我省餐廚垃圾處理力度的提案》[9]和《關于強化餐廚垃圾全鏈條監管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安全的提案》[10]答復,兩份提案主要圍繞目前河南省餐廚垃圾因收運處置率不足等問題進行了論述,答復則從加強餐廚垃圾的收運體系建設和執法力度的角度,計劃從政府政策出臺、各地實踐探索、多部門聯合執法等多方面共同促進餐廚垃圾的規范化處理。
此外,據項目團隊觀察發現,收運體系不健全、末端處理能力不足也是餐廚垃圾規范化面臨的主要問題,且隨著垃圾分類的持續推進,相關問題矛盾愈發凸顯,構建完善的餐廚垃圾收運體系和建設未端處理能力是各省實現餐廚垃圾規范化處理的重要手段。
關于“農村垃圾
觀察發現,有5份建議提案答復涉及農村生活垃圾的規范化處理。
具體包括:江蘇省住建廳答復的《關于務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11];湖南省住建廳答復的《關于推進我省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管理的建議》[12]:河南省住建廳答復的《關于加強山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提案》[13],云南省住建廳答復的《關于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建設美麗鄉村的提案》[14]和《關于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15]。
五份建議提案答復均認為目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規范性有較大的優化空間,但就解決方案上存在一定的差異。
其中,江蘇省住建廳、湖南省住建廳與河南省住建廳的答復中,均提到要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促進垃圾減量江蘇省更是已經開展了相關試點,在答復中提到“全省先后四批共151個鄉鎮(街道)開展全鎮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省級試點,超400個鄉鎮(街道)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而云南省住建廳的答復中主要提及通過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或探索小型分散化處理設施以解決目前農村生活垃圾中的規范性問題。
由此可見,全國多個省份仍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上面臨問題,而農村的垃圾問題也是目前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重點工作之一,各省都對于農村垃圾問題較為重視,積極推進規范化建設工作。